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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粮食购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发出提醒函
扬子晚报网6月1日讯 (记者 薛玲) 在苏的各粮食经营者不得有不执行最低收购价,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销售粮食等行为……2023年夏粮收购在即,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特别发出关于规范粮食购销领域市场行为的提醒函,切实规范粮食购销领域市场行为,维护好江苏粮食购销市场秩序,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提醒函提醒在苏的各粮食经营者,不得有不执行最低收购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其中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具体包括:粮食收购者未明码标价、标识内容不全、价格变动未及时调整;价格标识不清晰、不醒目,如未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采取价目表、电子显示屏、多媒体终端、网页等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不一致;粮食经营者通过粮食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粮食竞拍出库的,未在竞拍公告中公示竞拍的品种、等级(质量标准)、计价单位和价格,或者公示内容不全;粮食出库产生的车(船)板前费用等合理费用,需买方承担的,未在公告中同时标识。
粮食经营者也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收购销售粮食,或者违反反垄断法律法规。粮食收购时的计量准确也非常重要,粮食购销经营者不得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的行为。
提醒函要求各粮食经营者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切实规范市场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的粮食经营单位,市场监管部门将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法案件将公开曝光。
校对 陶善工